转发省局关于印发《开展特种设备普查整治专项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省在用特种设备数量以10%的速度逐年递增,随之而来的设备底数不清、安全状况不明的问题较为突出,已成为制约我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根据2014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要求,定于2014年6月至12月,开展特种设备普查整治专项活动。现将《开展特种设备普查整治专项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如有问题,要及时向省局反馈。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4年度国家质检总局与省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14年度全省特种设备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坚守一条底线、强化三种意识、实现四个转变、理顺五个关系、确保一个目标”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省局2014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部署要求,以“摸清底数,打牢基础,查处问题,堵塞漏洞”为目的,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按照 “集中核查、分类处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开展特种设备普查整治专项活动,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不断提升我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摸清设备底数。建立统一规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档案、设备台账,全面掌握在用设备的有关情况。
(二)强化动态监管。查清特种设备登记注册情况,查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查清特种设备检验情况,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登记注册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特种设备检验率。
(三)优化信息平台。加强监察、检验信息化平台建设,及时将真实的设备信息录入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不断提升动态监管平台的有效性。
三、工作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特种设备普查整治专项活动。在省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局负责实施,各县、区局具体落实。各部门要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普查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监察机构
1.督促企业开展自查,检查企业自查和整改情况;
2.集中开展检查,摸清本辖区内设备情况;
3.建立健全监察信息档案,及时完成设备登记注册工作;
4.打击特种设备非法生产、使用和销售行为。
(二)检验机构
1.抽调技术人员配合监察机构开展检查。省两院抽调人员由省局负责,主要配合郑州市和各直管县(市)的检查工作;各市两所抽调人员由市局负责,主要配合各县、区局的检查工作;
2.做好检验工作,及时将检验信息上传至数据库。
(三)气瓶单位
1.气瓶充装单位按注册状态分类统计气瓶充装站自有产权气瓶数量情况,及时完成气瓶登记注册;
2.气瓶检验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做好气瓶检验和报废工作。
(四)使用单位
1.认真开展自查,如实上报特种设备情况,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
2.规范特种设备管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台账,完善设备档案;
3.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自觉做到安全生产、合法经营。
四、方法步骤
此次特种设备普查整治专项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 6月31日)
1.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局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2.各县、区局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各省辖市局负责检查各县、区局工作部署情况。
(二)摸底检查阶段(7月1日- 11月31日)
1.企业自查( 7月1日-7月31):各县、区局督促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面清查在用特种设备情况,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台账,填报电子表格,上报县、区局备案。
2.集中检查( 8月1日-11月31日):各县、区局在企业自查上报的基础上,逐区域、逐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检查的重点:一是对企业上报的自查特种设备信息进行核对,对上报信息不准的企业和使用单位要责令更正;二是对漏登、漏检的特种设备和相关单位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依规处理,使所有在用特种设备和相关单位都在监管视野之内,及时消除死角和盲区;三是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档案。
3.督促检查( 9月1日-11月31日):各县、区局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并于每个月底之前将检查数据上报各省辖市局。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局及时汇总、解决检查出来的问题,并于每个月底之前上报省局。省局将采取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进行督查,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 12月30日)
1.各县、区局统计检查数据,于12月5日前上报省辖市局。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局和各检验机构对照检查情况完成监察网信息更新。
2.各省辖市局和直管县(市)局对活动进行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将汇总数据及总结材料报省局。
3.省局于年底前召开总结会,对此次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一定要从“保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这次专项活动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活动情况汇报,帮助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分管领导要抓好统筹,周密计划,合理安排,为专项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认真抓好落实。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特种设备登记注册、检验检测工作。网络数据传输必须专人负责,及时更新,监察网数据必须能够适时真实反映当地特种设备状况。杜绝不按规定擅自修改数据的行为,届时省局将对监察网数据进行检查通报。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本次特种设备普查整治专项活动范围广、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配合,互联互动。同时,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保证专项活动顺利开展。
(四)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大对专项活动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对开展特种设备普查整治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通过各种途径发动各级监察人员、引导各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打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